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
按照正常的想法,人們在選好了租住的房源以後肯定也是不會來回的搬遷的,但是我們租用的別人的房屋,不是住着住着就有了理所應當的使用權了的,有很多房東就遇到過已經到期了,但是租客就是不走。對於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的這個問題,如果房東不想和其續租了的話,可以直接讓其搬走,還不搬走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一、租房合同到期租客不走怎麼辦?
出租人外出未歸或是拒不搬走,租賃合同屆滿,而房東想要收回房子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親屬、單位或簽證部門按到期日搬遷的,作原租約未延續不再交租金處理。
(二)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回來之前或向承租人明確表態前,按續租處理,可按原租約補交租金,也可按月將租金交由上述人代收立據轉交出租人,自得知出租人不續租的意思表示之日起,始作不續租處理。
(三)承租人在租約期滿後又續住該房至出租人返回或有明確表態之日,如果承租人要求出租人支付貸款金的,原則上不允許,只有在出租人自願的情況下,才可免收這段超期佔用的租金。
(四)承租人在租約生效期間如擅自把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或與人交換、出賣、贈與等,按侵權行為處理。出租人回來後可追回原房並要求賠償損失和返還非法所得,有關部門可予罰款或對非法所得予以沒收。如果承租人趁房主不在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不服從以上適當處理,出租人有權就受到的損失向承租人索賠,並申請房屋所在地法院強制執。
二、租房到期怎麼處理
(一)出租人和承租人重新籤房屋租賃合同。
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並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所以租户若想續租,應當提前簽好合同,否則就趁早尋找新房屋,免得到時無處安置。
(二)出租人在合同到期後收回出租房屋。
合同到期後,原房屋租賃合同因租賃期限屆滿而終止。如果沒有重新簽定房屋租賃合同,那麼出租人有權收回房屋。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當將房屋退還出租人。如承租人到期無法找到房屋,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果延長了租賃期限,租户應當支付搬出前對該房屋的逾期使用費。
(三)續租。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合同期滿後,如果租户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沒提出異議,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依據原合同內容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但是租賃期限改為不定期。
可見,房東其實有好幾種可以選擇的方式,假如説自己是想把房子租給其他的人決意要讓當事人搬走的話,那這也是身為房東具備的一種基本的權利,可以給當事人一定的時間要求其馬上搬走,如果是死賴着不走的話當然能夠申請法院介入,或者實在不行的話可以通過提高租金的這種方式,還是和對方協商一下續租的事情。
-
承租人能要出租人補償裝修款嗎?
律師解析:承租人是否能向出租人主張裝修補償,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一、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裝修裝飾的,無權向出租人主張裝修補償。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的費用,由承租人負擔。出租人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二、...
-
房租已付不想租了可以退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退,否則即為違約,將承擔違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既遂要咋樣判
律師解答:一般不能。律師解析:租房定金合同的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但是如下情形除外:1、雙方雖然約定為定金,但該定金款項實際是作為預付款使用的;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3、其他情形。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
-
租房合同違約金如何計算
律師解析:1、租房合同違約金的計算根據合同的相關約定違約金來計算,定金和違約金以及損害賠償金不能重複計算。租房合同解除後,各種違約金的計算又因情況的不同而不盡相同。2、租房合同違約金一般按照合同標的額的20%計算,具體可以雙方在合同中協商約定,同時可以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