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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曠工需要賠償嗎

法律2.07W
試用期曠工需要賠償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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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需要賠償嗎?

  依據《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首先應當依據勞動合同的約定辦理培訓費的賠償事宜;如果勞動合同沒有“培訓費賠償”方面的約定,員工也應當賠償一定的培訓費,依據1995年10月10日勞動部辦公廳《關於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覆函》第三條的規定,培訓費賠償額的計算如下: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員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