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部屬罪立案標準
軍人違反職責罪2.6W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2、致使部屬自殺的;
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屬的;
4、虐待傷病殘部屬的;
5、誘發案件、事故的;
6、導致部屬一人多次逃離部隊,或者二人以上逃離部隊的;
7、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8、有其他情節惡劣,後果嚴重行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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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概念
非法獲取軍事祕密罪,是指違反保守國家軍事祕密法規,利用職務之便或以非法手段,非法獲取有關國家軍事祕密的情況、檔案、資料和實物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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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時違抗命令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不是故意違抗作戰命令,而是由於客觀條件限制行爲人不能完成戰鬥任務的,或是執行錯誤命令而導致戰鬥失利的,或者違抗的是上級與作戰無關的指示的,不構成違抗作戰命令罪。 二、區分違抗作戰命令罪與阻礙執行軍事職務罪的界限 違抗作戰命令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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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傳、假傳軍令罪司法解釋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條故意隱瞞、謊報軍情或者拒傳、假傳軍令,對作戰造成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戰鬥、戰役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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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叛逃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叛逃罪的法規競合問題《刑法》(以下簡稱本法)對軍人叛逃罪和第109條的叛逃罪的規定存在部分法規競合關係,即本法第109條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叛逃罪的規定可以包括一部分軍人叛逃罪。當軍人叛逃時,應優先適用本章的規定,以軍人叛逃罪論處。(二)區分本罪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