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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概念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2.63W
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罪,是領導、策劃、指揮他人偷越國(邊)境或者在首要分子指揮下,實施拉攏、引誘、介紹他人偷越國(邊)境等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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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罪司法解釋
公安部《關於妨害國(邊)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1.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的,應當立案偵查。2.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爲重大案件:(1)一次運送20~49人偷越國(邊)境的;(2)運送他人偷越國(邊)境3~4次的;(3)使用簡陋、破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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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出入境證件罪立案標準
1.出售出入境證件的,應當立案偵查。2.出售出入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爲重大案件:⑴出售出入境證件5~19本(份、個)的;⑵給違法犯罪分子出售出入境證件的;⑶違法所得10-20萬元的: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3.出售出入境證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爲特別重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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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僞造、變造的出入境證件罪量刑標準
爲他人提供僞造、變造的護照、簽證等出入境證件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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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永久性測量標誌罪的認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量標誌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測量標誌,是指:(一)建設在地上、地下或者建築物上的各種等級的三角點、基線點、導線點、軍用控制點、重力點、天文點、水準點的木質覘標、鋼質覘標和標石標誌,全球衛星定位控制點,以及用於地形測圖、工程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