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可以做爲法庭證據嗎
可以作爲證據,作爲證據,必須具備證據的三性(客觀性、關聯性、合法性),且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爲法庭根據。
一般認爲,所有證據都應當具有證明力和證據能力。證據證明力是指證據對於待證案件事實的證明作用。證據的證據能力,是指證據資料在法律上允許其作爲證據的資格。這是證據的基本特徵。我國刑事證據制度也基本反映了上述特徵,具體表現爲:
1.客觀性。訴訟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訴訟證據是客觀存在的事實,而不是人們主觀猜測和虛假的東西。
2.關聯性。訴訟證據的關聯性是指訴訟證據與案件的待證事實之間存在客觀的聯繫。
3.合法性。證據的合法性,是指訴訟證據必須是按照法律的要求和法定程序而取得的事實材料。
-
當事人提供證據材料有哪些要求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證據應當提供原件或者原物。如需自己儲存證據原件、原物或者提供原件、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人民法院覈對無異的複製件或者複製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的證據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形成的,該證據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予以證明,並經中...
-
夫妻分居有什麼證據
以下事項可以作爲證據: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賃合同;2、雙方簽訂的的書面分居文書;3、雙方來往的書信、電子郵件、證人證言等能證明雙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實。《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
-
收集證據的原則是什麼
收集證據要遵循以下原則:一、必須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和權限進行;二、必須依靠羣衆;三、司法人員收集證據和要求當事人履行舉證責任相結合。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第六十四條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
證明對方重婚罪需要哪些證據
重婚罪的自訴人要提起自訴,最重要的是收集證據,證明對方與他人確實在外以夫妻名義生活。要證明對方與其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要靠自己蒐集證據,收集的證據可以包括:一、調取居委會、村委會的證明,由居委會出具對方與他人共同以夫妻名義生活的證明。二、對方與他人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