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可以作爲證據嗎
在民事訴訟中,書證、物證和言詞證據是常見的主要證據類型,但隨着電子資訊產業的高速發展,功能豐富、通訊便捷、操作簡便的微信迅速成爲人們社會交往、商品貿易、表達情感的重要平臺,微信的大量使用爲司法實踐帶來了新型證據形式,微信轉賬屬於電子數據,在司法實踐中是被認可的。但是作爲證據必須符合證據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微信是否是實名認證的,債務人是否是接收借款之人,這是確定被告主體的關鍵。其次,作爲證據使用,其指代的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如果無法證明轉賬是用於借款還是其他的合同關係的話,那麼你的有可能法院不會採納。如果訴訟,建議儘可能準備完善的證據,足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那麼你的訴訟請求被認可的機會就越大。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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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糾紛證據怎麼收集
律師解析:凡是能證明是對方責任的證據都可以收集:1、招標檔案、合同文字及附件,其他各種簽約;2、來往信件(書信、電子郵件等);3、各種會議紀要;4、施工進度計劃和實際施工進度記錄;5、施工現場的工程檔案;6、工程照片等。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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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舉證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誰主張,誰舉證。律師解析: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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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訴訟舉證倒置的情形有哪些?
舉證倒置的情形分爲以下四種大的情況:1、公司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2、消費者權益案件中的舉證責任倒置《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三條第三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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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中應怎樣舉證是正確的?
《民事訴訟法》對於舉證原則的規定包括一般的舉證原則、法定無需舉證的情形以及舉證責任倒置原則。舉證責任倒置“誰主張,誰舉證”的一般舉證責任分配的例外情形,即法律直接規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張權利一方舉證,而由另外一方舉證的法律制度。(一)一般的舉證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