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轉賬記錄能作爲證據嗎
在民事訴訟中,書證、物證和言詞證據是常見的主要證據類型,但隨着電子資訊產業的高速發展,功能豐富、通訊便捷、操作簡便的微信迅速成爲人們社會交往、商品貿易、表達情感的重要平臺,微信的大量使用爲司法實踐帶來了新型證據形式,微信轉賬屬於電子數據,在司法實踐中是被認可的。但是作爲證據必須符合證據的三性,即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微信是否是實名認證的,債務人是否是接收借款之人,這是確定被告主體的關鍵。其次,作爲證據使用,其指代的內容必須真實、全面,如果無法證明轉賬是用於借款還是其他的合同關係的話,那麼你的有可能法院不會採納。如果訴訟,建議儘可能準備完善的證據,足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那麼你的訴訟請求被認可的機會就越大。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種類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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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對公訴案件的證據進行審查與判斷
律師解析:對公訴案件的審查是指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並決定是否開庭審判的活動。具體地,人民法院對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訴案件,應當在收到起訴書後,指定審判員審查以下內容:(1)案件是否屬於本院管轄;(2)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的身份、實施犯罪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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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人不能出庭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訴訟法》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應當出庭作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許可,可以透過書面證言、視聽傳輸技術或者視聽資料等方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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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贏嗎
一、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贏嗎?民事一審證據不足,上訴能不能贏無法準確回答,如果沒有任何新的證據提出上訴,二審也有可能會敗訴。《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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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
一、一審民事訴訟舉證期限如何規定?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