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進城落戶了,農村老家的宅基地還能確權嗎?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鎮化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切實維護進城落戶農民在農村的合法權益和其合法宅基地權益應予以保護”的規定,《通知》規定農民進城落戶後,其原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權應予以確權登記。
未來,預計將有上億農民離開農村,選擇到城市買房定居。爲解決這部分農民的後顧之憂,農民老家的宅基地,仍能正常確權登記。
農村宅基地爲什麼要確權?
1、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客觀需要。
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過程,是進一步查清宗地的權屬、面積、用途、空間位置,建立土地登記簿的過程,
也是摸清土地利用情況的過程,從而改變農村土地管理基礎薄弱的狀況,夯實管理和改革的基礎,
確認農民集體、農民與土地長期穩定的產權關係,將農民與土地物權緊密聯繫起來,可以進一步激發農民保護耕地、節約集約用地的積極性。
2、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現實需要。
透過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效解決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糾紛,化解農村社會矛盾,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權利,
強化農民特別是全社會的土地物權意識,有助於在城鎮化、工業化和農業現代化推進過程中,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3、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是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迫切需要。
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依法確認和保障農民的土地物權,進而透過深化改革,還權賦能,
最終形成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
是建設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的前提,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城鄉統籌的動力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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