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農業戶口的農村宅基地如何確權?
非農業戶口宅基地確權問題一直困擾着很多人。非農業戶口的農村宅基地到底可不可以確權?如何確權?非農業戶口居民原在農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經該農民集體出具證明並公告無異議的,可依法辦理土地登記,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爲非本農民集體成員”。
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質,是村集體對集體成員的一種生活保障。非農業戶口自然不屬村集體成員,不應該享有宅基地使用權。但是對於祖上遺留下來的建築物及附着物,作爲非農業戶口的繼承人同樣具有繼承權。該權利是對建築物及附着物而言的所有權。如建築物存有且可繼續使用,非農業戶口人員同樣可以繼承後繼續使用,因地隨房走,故可以對建築物所佔土地進行使用。但該宅基地不應確權給非農業戶口繼承人。
非農業戶口在農村,宅基地符合如下情形,能確權,否則無法確認。
第十二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
(一)農村村民因結婚等原因(包括男到女家落戶),原有宅基地不能解決住房確需分戶的;
(二)實施村鎮規劃或舊村鎮改造,需要調整搬遷的;
(三)因國家、集體建設項目佔用原宅基地需要搬遷的;
(四)離退休的國家工作人員、職工、軍人、歸僑、港澳臺同胞等,經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戶定居,農村確無住房的;
(五)市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
父母宅基地遺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宅基地使用權更變
我們到另一個城市去工作,大部分人會選擇租房作爲解決居住問題。而且我們經常可以看到房屋租賃廣告,其中還存在欺詐的資訊,沒有房子,卻也拿出來租賃,騙取租金,這一定要注意。除此之外,如果房屋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雙方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合同。簽訂好了房屋租賃合同後,當...
-
農村宅基地面積超瞭如何辦
律師解析:對那些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集鎮規劃的宅基地超面積部分,或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標準的宅基地超佔部分,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數,待以後分戶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翻建,或政府依法實施村莊集鎮規劃重新建設時...
-
農村宅基地能做抵押嗎?
律師解析:農村宅基地不可以做抵押。農村宅基地和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於村集體的,農民對宅基地和承包地都是隻有使用權。我國法律規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