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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房屋離婚分割的方法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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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4-02-27 08:07:46瀏覽:4613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宅基地房屋離婚分割的方法是:在同一農村集體內部進行分割處理,因爲農村宅基地屬於集體所有,離婚時房產一般按照家庭人員人數,平均分割,沒有房屋的可以得到金錢賠償,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宅基地房屋離婚分割的方法是怎樣的?

一、 宅基地房屋離婚分割的方法是怎樣的?

宅基地房屋離婚分割的方法是:農村宅基地房離婚分割,農村房產分割和城市不同,農村宅基地必須是集體經濟組織的人員,不能公開向社會拍賣,結婚後,只有戶口落下,才屬於本村村民,才能增加宅基地使用面積,離婚時,按照家庭成員人數分割財產,離開家庭一方,可以得到相應份額的財產。基於農村房屋所有權的特點,必須首先區分出爭議的房屋是家庭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家庭共有財產,則應先進行分家析產,確定出屬於夫妻共同所有的房產份額。對於夫妻共同共有的房產的分割則可以參照城市房產分割的原則進行。

由於農村房產與特定的宅基地使用權相聯繫,而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以具有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身份爲前提,因此,農村的房產只能出售給同村的村民,不允許向其他村的村民出售,更不能銷售給城市居民。這就決定了離婚分割農村房產的方式一般只有競價取得和作價補償兩種方式,而不能採取向社會公開拍賣的拍賣分割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農村房屋分割的情況

1、農村村民結婚後,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只有戶口遷移到婚姻締結地所在村裏後,另一方纔能成爲該村的村民。也才能將其作爲覈定宅基地使用面積時的家庭人口之一。

2、家庭成員共同建房居住時應及時做出約定。由於宅基地是以戶爲單位申請的,因此在家庭共同建房時應就家庭房產的分配及時做出書面約定,不能做出書面約定的,也應邀請村委會領導或相關無利害關係的親屬對房屋分配的口頭約定進行見證。

3、發生離婚需要分割家庭房產時,應首先進行分家析產。比較簡單的操作辦法是確認每一個家庭成員應獲得的財產份額,再讓離開家庭的一方獲得與其財產份額相適應的金錢補償。

宅基地離婚時不可以分割,只是雙方誰得到了房子就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農村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經建設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經建設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

農村宅基地房離婚分割,也是基於實際情況來進行處理,夫妻雙方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協商處理,達成一致意見後可以簽訂協議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如果無法協商處理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來進行判決處理的,避免法律適用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