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多久可以複議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2.53W
不服行政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時限爲60日,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限爲6個月,這些在處罰決定書中均會載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爲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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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後多少天可以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後15天內可以行政訴訟。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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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答覆期是多長時間
行政複議答覆期爲十日。行政複議機關在行政複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日內,將行政複議申請書副本等送達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複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覆,並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行政複議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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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由誰舉證
行政複議中雙方當事人均需要舉證:(1)被申請人的舉證責任。1、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事實根據。2、適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範性檔案的依據。3、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符合法定程序的證據。4、關於是否濫用職權的證據。5、關於具體行政行爲適當性的證據。6、對於不履行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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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原告不提供材料怎麼辦
在行政複議中,舉證責任分配的基本原則參照的是行政訴訟法的舉證責任倒置原則。也可以說,被申請人在行政複議中負舉證責任的主要部分,申請人承擔的是舉證責任的次要部分。法律依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複議辦法》第二十四條在行政複議中,被申請人應當對其作出的行政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