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醫療事故罪玩忽職守罪的時間是多久
一、審理醫療事故罪玩忽職守罪的時間是多久?
一審法院的正常審理期限(一般爲2個月,至遲不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例外)
第二百零八條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於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變管轄的案件,從改變後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理期限。
人民檢察院補充偵查的案件,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法院後,人民法院重新計算審理期限。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八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根據上述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一審案件常見的審限應當在三至六個月。
二、醫療事故罪的立案標準
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應予立案追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嚴重不負責任":
(一)擅離職守的;
(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的醫療救治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的;
(四)嚴重違反查對、複覈制度的;
(五)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的;
(六)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範、常規的;
(七)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
如果醫療事故已經構成了犯罪,說明醫務人員在工作過程當中確實有嚴重不負責任的表現,甚至某種程度上已經造成了患者重傷或者死亡。但醫療事故和玩忽職守都是過失犯罪,所以這兩種刑事犯罪活動都並沒有死刑。
-
玩忽職守罪的財產損失被追回如何量刑的?
一、玩忽職守罪的財產損失被追回如何量刑的?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如果損失是辦案機關追回的,不影響對犯罪分子的量刑,要依據犯罪情節判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濫用職權罪】【玩忽職守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
-
根據刑法規定玩忽職守罪是哪一條?
一、根據刑法規定玩忽職守罪是哪一條?根據刑法規定玩忽職守罪是刑法397條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依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據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規定的,...
-
新刑法對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
一、新刑法對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刑標準是怎樣的?新《刑法》對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既遂的判刑標準規定具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損失,致使國家...
-
公職人員敲詐勒索會被開除嗎
有可能。如果公職人員情節嚴重是會被開除的。公職人員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採用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