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應該如何認定
對挪用公款罪的認定,可以考慮從構成要件入手,其中包括了四個方面:
1、挪用公款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爲行爲人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挪用數額較大的公款超過三個月未還的行爲。
2、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體,主要是公共財產的所有權,同時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國家的財經管理制度。
3、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4、挪用公款罪在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行爲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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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
一、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誰?挪用公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這裏所說的國家工作人員與貪污罪中國家工作人員的內涵、外延基本相同。同樣具有特定性和公務(職務)性。構成挪用公款罪的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國家工作人員。在國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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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財產罪立案標準
該行爲構成職務侵佔罪。職務侵佔罪的立案標準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達到六萬元以上的,予以立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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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
一、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什麼?集體企業玩忽職守罪的規定是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當中397條所作出的規定來進行玩忽職守罪的量刑,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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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博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
一、賭博罪的定罪標準是什麼?賭博罪的定罪標準:賭博罪就是指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行爲。犯賭博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對於賭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第一款)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