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可以上訴嗎
一、撤銷仲裁裁決的裁定可以上訴嗎
撤銷仲裁申請的裁定不可以上訴
上訴是不服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裁定而設定的救濟程序,和仲裁沒有關係。撤銷仲裁相當於仲裁委沒有做出仲裁裁決,所以只能重新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
事人提出證據證明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1)沒有仲裁協議的;
(2)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3)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違反法定程序的;
(4)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僞造的;
(5)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6)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爲的。
二、勞動仲裁下來裁決多長時間
勞動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審理期限。受理期限爲5天,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審理期限爲45天-60天。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天。因此,勞動者提起勞動仲裁申請後,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50天之內可以作出仲裁裁決;如果案情複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在65天之內作出仲裁裁決。
所以在實際生活中如果與用人單位發生了用工衝突的話,要充分的運營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首先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的話那麼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最後仲裁不成功,那麼最後就只能透過起訴的方法了,但是前提是自己得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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