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之訴的範圍與法律依據是什麼?
確認之訴屬於《民事訴訟法》的範圍,所以它的法律依據是以《民事訴訟法》爲依據的。確認之訴是指當事人要求人民法院確認某種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的訴訟。確認之訴就是要求確認權利關係或法律關係之訴,承認這種請求的判決被稱爲確認判決。
(一)一方當事人提出確認之訴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的給付義務,而是要求法院明確某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體狀態。
(二)法院對確認之訴進行審理後所作出的判決,沒有給付內容,不具有執行性。"確認某物的所有權人爲原告"、"確認某法人的代表人爲原告"等等就是確認之訴的例子。要求確認權利關係或者法律關係是確認之訴原則上的形式,不過作爲例外,要求對證明法律關係的文書是否真實(文書是否基於原告所主張的特定人員之意思而製作)之事實進行確認的"確認書證真僞之訴"也屬於確認之訴。
(三)確認之訴還可以分爲確認權利關係存在的積極確認之訴與確認權利關係不存在的消極確認之訴。在其與判決效的關係中,除了既判力這一點之外,在其他任何方面兩者都可以說是相同的。消極確認之訴中的"確認金錢債務不存在之訴"可以被理解爲"要求支付金錢之給付之訴"的相反形態,在這種類型的確認訴訟中存在着一種債務人強制債權人進行起訴的機能,因此有必要予以特別的考慮。
二、確認之訴的特點是什麼?
確認之訴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自己與被告之間存在或不存在某種法律關係存在或不存在的請求。確認之訴就是要求確認權利關係或法律關係之訴,承認這種請求的判決被稱爲確認判決。
它的主要特點是:
1、一方當事人提出確認之訴的目的,不是要求法院判令對方當事人履行一定的給付義務,而是要求法院明確某一爭議的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體狀態。
2、法院對確認之訴進行審理後所作出的判決,沒有給付內容,不具有執行性。
3、確認之訴還可以分爲確認權利關係存在的積極確認之訴與確認權利關係不存在的消極確認之訴。在其與判決效的關係中,除了既判力這一點之外,在其他任何方面兩者都可以說是相同的。
依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確認之訴的範圍,包括確認利益和當事人適格這兩方面,確認之訴是指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目的,不要求對方履行義務,而是向法院要求確認民事法律關係是否存在,該類訴訟沒有給出內容,不具有執行性。
-
老賴確實沒錢還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老賴確實無力償還債務的,可以與借款人協商延期或者分期償還。出借人(債權人)起訴到法院並拿到勝訴判決後,如果債務人不履行,債權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欠款人(債務人)有償還能力但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將被拘留、罰款。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判決罪。當然...
-
恢復執行材料包括什麼?
一、恢復執行應提供哪些材料?1、申請恢復執行書。當事人基本資訊完整、執行請求明確、具體。申請人的聯繫地址及聯繫方式、電話號碼正確。(對被執行人資訊儘量提供)。2、申請恢復執行人有效證件複印件。(1)單位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複印件,且應加蓋該...
-
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
一、二審上訴被駁回規定是什麼?二審駁回上訴可以申請再審。《刑事訴訟法》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人民法院決定再審的案件,需要對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
-
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
一、根據規定二審上訴後多久開庭二審上訴多長時間開庭沒有規定,法律只規定二審法院受理後的期限,民事案件三個月。而一審法院多長時間內要把案子移送給二審法院還真沒有明確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