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所需證據都有哪些
一、勞動仲裁所需證據都有哪些
1、 勞動者入職方面的證明:如,《入職登記表》、《聘用書》等;
2、 勞動者工作內容方面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入職登記表》、《崗位調整通知》、《借調函》、《崗位說明書》、《員工績效考覈表》等;
3、關於約定工資、工作時間的證明:如,《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等規章制度;
4、 勞動者工資發放的證明:如,《工資條》、《銀行打卡記錄》等;
5、 勞動者具體工作時間的證明:如,《考勤表》、《考勤記錄》等;
6、勞動者離職方面的資料:如,《離職交接表》、《辭退書》、《辭職申請》等。
二、怎麼判斷勞動仲裁證據的效力
1、國家機關以及其他職能部門依職權制作的公文文書優於其他書證;
2、鑑定結論、現場筆錄、勘驗筆錄、檔案材料以及經過公證或者登記的書證優於其他書證、視聽資料和證人證言;
3、原件、原物優於複製件、複製品;
4、法定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優於其他鑑定部門的鑑定結論;
5、法庭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優於其他部門主持勘驗所製作的勘驗筆錄;
6、原始證據優於傳來證據;
7、其他證人證言優於與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密切關係的證人提供的對該當事人有利的證言;
8、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優於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
9、數個種類不同、內容一致的證據優於一個孤立的證據。
在實踐中,無論是訴訟還是仲裁,在任何一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證據都是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的,每個案件都需要依據充足的證據來作出裁判,也只有這樣的裁判纔有可能是公正的。收集勞動仲裁證據,務必保留好證據原件,若提供不了原件,應儘量提供原件儲存處在對方的依據或證據,將自己不能舉證的不利影響降低到最小,或者可能將舉證責任轉移給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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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勞動爭議可以透過什麼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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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律師解答:可以找勞動仲裁委處理。律師解析:勞動合同糾紛可以找勞動仲裁委處理。首先,你與公司有正規的勞動合同,屬於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需要用民法典的規定來規範。其次,民法典規定了兩種解除合同的方式: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約定解除是指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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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公司勞動仲裁保留幾年
離開公司勞動仲裁保留1年。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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