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是什麼
在實踐中,一些用人單位常常沒有任何原因就把勞動者辭退。依據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一定條件下,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那麼,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是怎樣的呢?下面,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了解一下吧。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一、年限計算標準
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注意這裏是“本單位工作的年限”,不是“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細微的變化,說明勞動合同法在計算工作年限時已經不再侷限於“連續工作年限”了,即使勞動關係有中斷,也可以合併計算工作年限。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之規定,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統一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以六個月作爲分界線作出不同的規定,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相比之前的一刀切均視爲一年的規定更公平合理。
二、不再限定補償年限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在新法下,此兩種情形經濟補償已經沒有12個月的限制了。
三、工資計算基數
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之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基數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依據該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勞動合同法簡化了工資的計算標準,規定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這裏的工資是指勞動者的應得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的所謂“最低工資”或者“基本工資”作爲工資計算基數是不對的。
四、針對高工資收入者的計算封頂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這裏勞動合同法僅對高收入者經濟補償作了補償年限和補償基數的限制,對普通勞動者是沒有限制的,只要勞動者月工資不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就不存在“三倍”和“12年”的計算封頂。
綜上所述,以上內容就是小編整理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法。但是,在實踐中,勞動者不但需要了解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方法,還需要了解用人單位在什麼樣的條件下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是什麼、以及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時怎麼辦等有關知識,否則,就可能損害自己的合法權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葫蘆島律師!
-
上班半個月簽了合同可以辭職嗎
一、簽訂勞動合同後未到期辭職《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於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
-
柳州市XX公司、蘭X、韋某勞動爭議二審民事判決書
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1)桂02民終1047號上訴人(原審原告):柳州市XX公司,住所地: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XX。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5XXXX29625965。法定代表人:朱XX,董事長。委託訴訟代理人:羅XX,XXX律師。委託訴訟代理人:羅雨晴,XXX律師。被上訴人(原審...
-
勞動法2021新規定離職時間是什麼時候
一、勞動法新規定離職時間是什麼時候勞動法對員工辭職有三種規定:1、跟用人單位協商解除合同2、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
-
勞動爭議案件時效中斷的適用
在勞動爭議案件當中,你知道其訴訟時效是在什麼情況下可以中斷嗎?對於這點,我國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時效中斷後中斷事由消失的訴訟期間重新計算。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勞動爭議案件時效中斷的適用問題。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