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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要給勞動局一份嗎

一、勞動合同要給勞動局一份嗎?

勞動合同要給勞動局一份嗎

勞動合同不需要給勞動局一份。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的生效】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二、勞動合同的種類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種類】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簽完勞動合同後沒有到勞動局備案也不違法,對於員工來講,最重要的是自己手裏面拿的這份勞動合,同跟公司留檔的勞動合同,當中的內容是相吻合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無權私自變更勞動合同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