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勞動合同鑑定要多久?
這個沒有具體的鑑定時間規定。但是隻要當事人的手續齊全,很快就可以出鑑定成果。勞動合同的鑑定程序要求如下:
(1)當事人申請:勞動合同簽訂後,當事人雙方要親自向勞動合同鑑證機關提出對勞動合同進行鑑證的口頭或書面申請。用人單位可以由法定代表人委託受權代理人,如勞資處、科長或其他工作人員,但必須出具委託書,明確授權範圍。申請勞動合同鑑證的當事人,應當向鑑證機關提供下述材料:
① 勞動合同書及其副本;
② 營業執照或副本;
③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資格證明;
④ 被招用工人的身份證或戶籍證明;
⑤ 被招用人員的學歷證明、體檢證明和《勞動手冊》;
⑥ 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2)鑑證機關審覈:鑑證機關的鑑證人員按照法定的鑑證內容,對當事人提供的勞動合同書及有關證明材料進行審查、覈實。在勞動合同鑑證過程中,鑑證人員對當事人雙方提供的鑑證材料,認爲不完備或有疑義時,應當要求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或向有關單位覈實;鑑證人員有權就勞動合同內容的有關問題詢問雙方當事人;對於內容不合法、不真實的勞動合同,鑑證人員應立即向當事人提出糾正:當事人對鑑證人員的處理認爲有不當之處時,可以向鑑證人員所在的勞動行政機關申訴,要求作出處理。勞動合同鑑證申請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鑑證機關交付鑑證費。
(3)確認證明: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經過審查、覈實,對於符合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應予以確認,由鑑證人員在勞動合同書上簽名,加蓋勞動合同鑑證章,或附上加蓋勞動合同鑑證章和鑑證人員簽名的鑑證專頁。
我國的法律並沒有對勞動合同的鑑定期限做規定,但是任何鑑定機關都是同樣的要求,要求勞動者可以把自己的資料帶齊全,以及把勞動合同和個人的相關身份資訊準備好到勞動有關部門去申請鑑定,鑑定完畢之後,見證人員會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與蓋章。
-
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視爲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並從用工滿一個月的次日起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止,向勞動者支付11個月二倍工資。所以,滿一年沒有簽訂勞動合...
-
勞資雙方怎麼約定競業限制
律師解析: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約定競業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寫?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證明書應該包括:用人單位的資訊;勞動者的個人資訊;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最後應該加蓋公司的公章。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
-
解僱職工勞動法怎麼規定的
律師解析:(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規定的情形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