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內容規定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能夠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後雙方需要按照其中的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因此在合同中必須要寫清楚雙方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必須要出現在合同中,勞動合同內容規定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一、勞動合同內容規定的必備條款有哪些?
(1)勞動合同期限。主要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等三種形式;
(2)工作內容。主要包括工種和崗位,以及該崗位應完成的生產(工作)勞務、工作班次等內容;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主要包括勞動安全和衛生規程,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護規定,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等內容;
(4)勞動報酬。主要包括勞動者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內容;
(5)勞動紀律。主要包括企業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等內容及其執行程序;
(6)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7)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以上規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透過協商訂立約定條款。雙方當事人可以就用人單位出資招收錄用、出資培訓、勞動者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等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
需要說明的是,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不全,但不影響雙方當事人主要權利義務履行的,勞動合同成立,勞動者合法權益應當受到保護。
二、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中的勞動報酬,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係後,因提供了勞動而取得的報酬。勞動報酬是滿足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的主要來源,也是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應該得到的回報。因此,勞動報酬是勞動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內容。勞動報酬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⑴用人單位工資水平、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
⑵工資支付辦法;
⑶加班、加點工資及津貼、補貼標準和獎金分配辦法;
⑷工資調整辦法;
⑸試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間的工資待遇;
⑹特殊情況下職工工資(生活費)支付辦法;
⑺其他勞動報酬分配辦法。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報酬條款的約定,要符合中國有關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
如果漏掉其中的某部分可能會存在潛在的隱患,在後續處理問題時暴露而引發更大的損失。不僅是用人單位要注意此問題,勞動者同樣要注意,因爲簽訂的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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