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如何備案,必須進行備案嗎?
一、勞動合同如何備案,必須進行備案嗎?
勞動合同的備案一般是到當地的勞動局的相應的視窗進行辦理,一般當天辦理當天就可以備案完畢。我國未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必須要備案,只需要雙方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部分地區仍然要求勞動合同備案。
二、勞動合同備案的具體流程步驟:
1.按屬地原則,分級管理原則,用人單位向當地的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提交資料。
2.用人單位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錄用登記手續和勞動者與其他勞動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
3.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勞動關係科審查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勞動合同備案”專用章。?
4.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勞動合同生效。?
三、申報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單位,應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副本。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授權委託書;不是法人單位的,同時提供其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授權委託書;
2、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一式四份)及勞動合同文字;
3、勞動者與原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十日內被新用人單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應在十個工作日內辦理勞動合同備案手續;
5、用人單位合併、分立、兼併、合資、合作及改制等過程中職工集體轉移工作單位的,持相關檔案或證明;
6、變更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文字;
7、續訂勞動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員就業備案、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勞動合同變更(續訂)花名冊(一式兩份)和續訂的勞動合同文字。
勞動合同一般是在簽訂完之後由用人單位相關工作人員到當地的老當局進行辦理,需要攜帶的材料以及相關的程序流程辦理視窗有着明確的規定。勞動法中並沒有規定需要進行合同備案,但是很多地區還在執行這一政策,但是備案與否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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