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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待遇需要給嗎?

一、老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待遇需要給嗎?

老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待遇需要給嗎?

需要給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五條對此有着明確的規定。

四十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此條款是對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能否解除勞動合同這一問題的處理)

四十五:勞動合同期滿,有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者的勞動合同的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就是說,勞動者在工傷期間,用人單位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金,這個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二倍。

二、工傷職工如果想要解除勞動合同,可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並主張相應的補償,下面是相關的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三十七條規定:

三十六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三十七條: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綜合上面所說的,老工傷也是因工作受到的傷,不管是用人單位讓其離職或者是自己要離職那麼都需要用人單位支付相應的補償金還有工傷所需要的所有費用,但老工傷也需要進行工傷認定了之後才能進行申請,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