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勞動合同屬於特殊的一種合同,雖然是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但實踐中也是可能存在勞動合同無效的情況。那麼通常在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的呢?一旦勞動合同被認定爲無效的,就無法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做出保障。
一、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法規的;
(二)損害國家,集體或他人利益的;
(三)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違背當事人意願訂立的;
(四)限制或侵害當事人一方基本權利的。
無效勞動合同從訂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經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確認。
由於用人單位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爲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爲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爲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二、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
(一)簽訂勞動合同要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
平等自願是指勞動合同雙方地位平等,應以平等身份簽訂勞動合同。自願是指簽訂勞動合同完全是出於本人的意願,不得采取強加於人和欺詐、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一致是指勞動合同的條款必須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才能簽訂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訂立勞動合同時有些合同規定女職工不得結婚、生育子女;因工負傷協議“工傷自理”,甚至簽訂了生死合同等顯失公平的內容,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這類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就成爲無效或部分無效合同。因此,在簽訂合同前,雙方一定要認真審視每一項條款,就權利、義務及有關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並且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有效合法的勞動合同。
(三)合同內容要儘量全面。
勞動合同的內容。分爲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對於必備條款,合同必須寫明,對於約定條款,可以雙方當事人根據勞動關係的內容和需要來約定。合同內容要儘量全面,如果條款過於簡單、原則,容易產生認識和理解上的分歧和矛盾。
(四)合同的語言表達要明確、易懂。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它涉及到當事人的權利、責任和利益,能夠產生一定的法律後果。因此,簽訂勞動合同時,在語言表達和用詞上必須通俗易懂,儘量寫明確,以免發生爭議。
很多時候勞動合同之所以被認定爲無效的,都是因爲當事人在簽訂的時候,沒有注意到其中一些小細節、小問題,而在產生糾紛需要依據勞動合同中的條款進行處理的時候,才發現合同因爲違法一些規定而被認定爲無效。而針對什麼情況下勞動合同無效的問題,上文中已經做出了闡述,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鎮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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