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籤試用期協議就不是應屆生嗎
一、畢業後籤試用期協議就不是應屆生嗎?
算是應屆生,應屆畢業生分四種:
1、即將要畢業的,但是還沒拿到畢業證,或者已經停止學習了,處於實習狀態的。
2、拿到畢業證了,但拿到畢業證的時間不超過擇業期年限的(超過則爲往屆生)。
3、高校應屆畢業生,指該年度畢業的畢業生,(博士畢業生,碩士研究生畢業生,普通應屆畢業生)。
4、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經統招的全日制高等教育當年度畢業的學生。
二、實習協議包含以下內容
(一)基本資訊
基本資訊包括協議雙方的必要資料,如實習生姓名、證件號碼、單位名稱。爲了避免爭議發生時,無法聯繫到當事人。實習協議上最好還要有實習生的聯繫地址,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和聯繫地址。同時,實習生要注意與自己簽署實習協議的單位是否是合法設立的單位。
(二)工作內容
協議中約定工作內容是一個好的做法。實習生到僱傭單位,往往缺乏經驗,難以做一些技術含量高的工作。僱傭單位難免將一些打雜的活交給實習生完成。有些實習生覺得單位給他們做的工作太基礎,體現不出自己的價值,做久了難免失去信心,這樣對於單位或實習生來說都不是愉快的經歷。如果事先約定清楚,讓實習生心理有個準備。不想做就不參加實習,如果接受了就要把工作做好。
(三)報酬
在具體的權利義務條款中,實習要落實的要點之一是實習有沒有報酬。有些實習是沒有報酬的,單位完全是提供實習生一個解除社會的機會。如果提供報酬,實習協議上必須明確約定報酬的標準和支付方式。比如,報酬按天計算,來一天給100元,或者按月結算,每月報酬1000元。除此之外,報酬何時以何種方式支付也很重要。很多單位的報酬計算週期長,比如4月工作好,要到5月15日纔給報酬。這樣的情況,最好在協議中表述明確。常見的支付方式包括現金支付、銀行轉賬支付等。
實習生在簽署協議時對此有異議的,一定提出反對意見。據調查,爲了實習轉正,受訪者表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不但‘零工資’還倒貼”。
(四)意外風險
實習協議中最最重要的,就是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實習生在工作中間,如果損壞了一些貴重物品該如何處理,如果過錯導致損失了重要的業務收入,該如何處理。雖然通常情況下,實習生參與不了重要工作,不會造成這樣的損失。但是一旦發生,有所約定有利於解決問題。此外,最大的一個風險是實習生的自身傷害。如果實習生在僱傭活動中,發生人身傷害,特別是造成嚴重後果的傷害,其責任該由哪方來承擔。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中對於僱傭活動中的人身傷害有過規定,默認情況下,僱傭單位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實習生沒有社會保險,因此所帶來的風險相當大。
主要是有很多的單位,特別是國家行政單位都要求應聘者必須是應屆生,所以才讓很多剛畢業的大學生對應屆和往屆的這個問題惴惴不安,小心謹慎。所以說,職場上面的很多事情都需要我們自己有一個經歷的過程,經歷過後再遇到類似的事情就知道應該怎麼處理,學校和職場還是有差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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