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中關於簽訂合同的規定有哪些
勞動法中關於簽訂合同的規定
《勞動法》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第十七條
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二)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四)勞動報酬;
(五)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當事人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
第二十條
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爲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 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三條
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四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以上便是勞動法中關於簽訂合同的規定,大家可以瞭解到在與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合同細則中是否包括工資,福利待遇,保險,工作內容,合同期限,休假規定等一些基本的勞動權益是否寫在裏面,如果沒有的話,大家一定要慎重考慮了。
-
工作滿一年未籤勞動合同怎麼主張
律師解析: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
-
工作5年未籤勞動合同被辭退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具體見內容。律師解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雖然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但必須遵循《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辭退勞動者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法違紀,用人單位按《勞動合同法》第...
-
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
-
美團辭職能立馬走嗎
律師解答:視情況而定。律師解析:視情況而定。如果是在試用期內,不需要辦理相應的辭職手續,當天就可以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內的。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法律依據:《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