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員退休後找工作辭退後補償嗎?
一、退休後找工作辭退後補償嗎?
退休後找工作不屬於辭退,也不可以獲得賠償。 勞動合同解除時給予經濟補償金,是《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給予具有合法勞動合同關係的人的法定補償,退休人員不能再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所建立的只是勞務合同關係或僱傭關係,不能構成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法定意義上的勞動關係,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係。勞務關係的解除沒有法定上的補償與賠償了。
二、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對不同的補償標準進行了更爲明確的規定,它對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規定了四種標準補償:
(1)違反《勞動法》和合同約定,剋扣拖欠工資,拒不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支付低於當地工資標準的工資報酬的,用人單位應加發工資報酬和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2)對因勞動者患病、非工負傷或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對患重病和絕症者,用人單位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
(3)對“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換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由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若勞動者工資高於社平三倍的,則最多付給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4)對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此種情況的經濟補償金支付沒有12個月的限制。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員工退休後再次找工作上班的,已經不屬於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勞動關係範圍了,所以是不存在辭退的說法的,對相關人員的工作情況,只能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簽訂協議來進行認定,不存在辭退賠償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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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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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單位能無原因解僱嗎
律師解析:工傷單位一般不能無原因解僱。根據法律規定,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工傷認定後,被鑑定爲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解僱勞動者屬於違法解僱。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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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辭退職工補償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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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倒閉一般員工是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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