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如何折算工齡
根據《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草案)》的規定:在計算連續工齡時,凡從事井下、高溫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從事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時間,每年按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職工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折算工齡問題的函》(勞社廳函[2000]143號)的有關規定,在進行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建立帳戶之前,職工從事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是否折算工齡和視同繳費年限,可根據本省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貫徹勞社廳函[2000]143號文的有關通知》對此進行了明確,職工1991年底前從事國家確定的特殊工種的工作年限按《<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規定>》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可折算工齡並視同繳費年限,折算後增加的視同繳費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
-
孕婦解僱補償的規定
律師解析:解僱孕婦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需要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女員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否則應當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
-
用人單位無故辭退職工補償標準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無故辭退職工補償標準爲: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
-
用人單位未登記是不是能形成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用人單位未登記能形成勞動關係。勞動者已經付出勞動的,該單位或者其出資人應當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濟補償、賠償金。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
-
解聘勞務派遣公司人員怎麼補償
律師解析:1、如果是勞務派遣公司提前解除員工合同的話,如果是協商解除合同的,按一年賠一個月工資給員工,如果是違法解除合同的,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的賠償金。2、如果勞動派遣員工想解除合同,,辭職時,提前三十天通知派遣單位,或者實際用人單位。員工提前三十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