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理由如何說最好
勞動關係1.58W
律師解析:辭職理由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1、最重要的是:
應聘者要使招聘單位相信,應聘者在過往的單位的離職原因在此家招聘單位裏不存在。
2、避免把離職原因說得太詳細、太具體。
3、不能摻雜主觀的負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某某的員工等。
4、不能躲閃、迴避,如想換換環境、個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負面的人格特徵,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儘量使解釋的理由爲應聘者個人形象添彩。
推薦: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爲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爲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
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最重要的是:
應聘者要使招聘單位相信,應聘者在過往的單位的離職原因在此家招聘單位裏不存在。
2、避免把離職原因說得太詳細、太具體。
3、不能摻雜主觀的負面感受,如太幸苦、人際關係複雜、管理太混亂、公司不重視人才、公司排斥我們某某的員工等。
4、不能躲閃、迴避,如想換換環境、個人原因等。
5、不能涉及自己負面的人格特徵,如不誠實、懶惰、缺乏責任感、不隨和等。
6、儘量使解釋的理由爲應聘者個人形象添彩。
推薦:
儘量採用與工作能力關係不大、能爲人所理解的離職原因,如爲符合職業生涯規劃、上班太遠影響工作、充電、休假、生病等。
1、離職原因可以在確保真實客觀的基礎上,採用大家都可以接受的方式表達出來。
如果原因容易引起誤解的,儘量委婉地表達。
2、大家都可以理解的離職因素儘可直說無妨,比如專業不對口、生病、職業生涯規劃的需要、公司結構的變化帶來的影響等。
3、儘量用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如身體原因、讀書進修、家庭問題等僱主不好意思阻撓的原因。
4、您可以選擇諸如此類的理由,如像大鍋飯阻礙了發揮、上班路途太長等人們都可以理解的因素,是儘可以如實道來的。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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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退孕婦補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辭退孕婦的補償標準:如果公司是違法辭退孕婦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來給予其補償;而經濟補償標準是孕婦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補償一個月的工資;工作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補償半個月的工資。如果公司是依法辭退孕婦的,即在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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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用人單位辭退的賠償標準
律師解析:直接與用人單位協商具體的賠償金額、賠償方式。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屬於違法辭退,按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屬於過失性辭退,則不需要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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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崗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上崗證可以證明勞動關係,以下憑證也可以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考勤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勞動關係指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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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
律師解答:存在勞動關係。律師解析:臨時工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用工之日起就建立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雙方應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並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