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一、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2021加班費計算方法是: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二、加班費的標準和算定方法
(一)、加班費的標準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 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關於《勞動法》加班費規定: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二)、算定方法
加班工資的基數又該如何確定?人社部的這位負責同志介紹說,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在具體折算時,勞動者還需要了解相應的規則。正常情況下,用人單位按月發放的工資中不包括休息日的工資。目前,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數和工作時間分別爲20.83天和166.64小時,而全年月平均計薪日和計薪時數分別爲21.75天和174小時,職工的日工資和小時工資按計薪時間進行折算。
三、加班費的分類計算
確定了加班費的計算基數後,還必須區分不同情況,才能準確計算出加班費,實踐操作中具體要把握以下幾點: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加班費計算。按照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和《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規定,經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企業,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44第1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44第3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法定節假日進行加班,那麼應按小時平均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勞動者加班費,如果休息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安排其他時間進行補休,不能安排補休,按照平均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勞動者加班費,這裏明確強調一點,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用補休後補,必須支付勞動者相應的加班費。
-
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
一、節假日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是什麼?《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
-
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
很多單位都屬於雙休管理制度,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上也表明了週六週日是休息日,但有時候由於工作需要週六會安排加班,而正常工作日是不可能安排調休的,那麼就得支付加班工資,那麼,星期六加班工資支付規定是怎樣的呢?一起了解一下吧。一、按《勞動法》工作時間和休息...
-
職工在節假日加班算幾倍工資
一、職工在節假日加班算幾倍工資?職工在節假日加班算3倍工資。根據《勞動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
-
勞務關係沒高溫費是否是這樣的
生活中,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並不是都是屬於正常的勞動關係。在有些情況下,比如臨時工這些,按理來說是屬於勞務關係。如果是勞務關係的話,那麼在好多待遇和其他問題的處理上和勞動關係也是有所出入的。在下文中,小編要爲大家介紹的是勞務關係沒高溫費是否是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