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申請單位過時效怎麼辦?
爲了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國家制訂了工傷保險制度,如果在工傷過程中勞動者發生了意外傷害,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獲得工傷保險的賠償。但工傷認定的申請是有一定時效的,那工傷認定申請單位過時效怎麼辦?一起透過以下文章來了解一下吧。
一、工傷認定申請單位過時效怎麼辦?
認定工傷的時效已過,社會保險部門依法可不予受理。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的,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天內提出;工傷職工或者近親屬或工會申請的,應當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如果相關人員或單位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申請工傷認定的,那麼極有可能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權利,從而會得不到相關工傷保險待遇。在這種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承擔自己的工傷賠償。
二、工傷認定如何申報?
(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爲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二)用人單位未按上述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三)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審覈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覈實,用人單位、職工、工會組織、醫療機構以及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職業病診斷和診斷爭議的鑑定,依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依法取得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進行調查覈實。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認爲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四)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根據工傷保險的相關規定,勞動者發生工傷之後,用人單位應於30天之內爲員工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單位未爲員工申請的,員工本人及其親屬也可以自行申請工傷認定,超過時效的,勞動保障部門就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員工只能透過起訴用人單位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工傷賠償。
-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
工傷認定這個詞對於大家來說並不陌生,當勞動者在工作過程中,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使自己精神或者生理上的健康受到了損害的時候,就可以申請工傷認定,等下達了工傷認定書,就可以開始工傷鑑定了。那麼,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多久工傷鑑定?本站小編給您答案。一、工傷認定1、根...
-
需要在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嗎,要在多長時間內申請
如果在公司或者是工地上因爲工作的原因導致自己受到了傷害的話,一般來說是可以認定爲工傷的,相信這一點大家都是比較的熟悉的,但是對於傷殘的問題,除了確認工傷,還可以做相應的傷殘等級的鑑定,下面給大家說說需要在工傷認定後傷殘鑑定嗎,要在多長時間內申請?一、需要...
-
工傷認定第15條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
工傷認定申請費用是怎麼規定的
工傷認定只有在遇到工傷以後纔會向社保局提出申請的,所以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者根本就不會接觸到社保局工傷認定的這一事項。因此,員工本人不瞭解工傷認定申請費用是怎麼規定的這並不意外,不過,國家對於工傷認定申請收費的問題,卻是有着明確的要求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