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臨時工出車禍算不算工傷
一、上下班途中臨時工車禍算不算工傷?
臨時工車禍通常都不算工傷,因爲臨時工跟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應該屬於勞務關係,如果是勞務關係的話,就不能申請工傷認定。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確定的標準進行審查。如果勞動者從事的勞動具有臨時性、短期性的特徵;
勞動者不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也不適用於勞動者,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的勞動報酬具有不固定性的,則不宜認定雙方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規定,勞務關係不是勞動關係,不能適用勞動法調整,因此不能適用工傷賠償,要根據《民法典》的人身損害賠償規定賠償。
二、車禍賠償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 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爲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覈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法律上也只要求了用人單位在和職工建立了勞動關係以後,對於本單位正式職工應該購買工傷保險,但是勞務關係的話,用人單位就沒有給屬於勞務關係的職工去購買工傷保險了。不過即使是臨時工,也應該跟公司籤勞務合同的。
-
割斷手筋的工傷賠償處理流程是什麼?
可先依法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不給,只有到勞動仲裁部門申請仲裁(不收費),透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用人單位索賠,如果用人單位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1、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及傷殘等級的認定和鑑定分別需要兩個程序和兩個部門完成。2、工傷的認定。職工發...
-
不認定爲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認定爲工傷的情形有哪些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爲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二、對工傷認定結果不服,可以怎麼辦(1)申請行政複議根據有關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該職...
-
個人如何辦理工傷認定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爲。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爲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爲。單位、職工或其...
-
對工傷認定不認可怎麼辦
一、對工傷認定不認可怎麼辦如果用人單位不認爲是工傷或者不認可和勞動者的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負責舉證說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一)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該職工所在單位對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