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勞動工傷 > 工傷賠償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怎麼賠償?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怎麼賠償?

一、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怎麼賠償?

復發可以享受除一次性待遇以外的其他待遇。對於因工受傷的情況下,如果經過司法鑑定確實爲工傷,那麼用人單位就需要對傷者的治療以及後續的康復治療支付相應的賠償金。

工傷賠償是職工因遭遇工傷事故或者患上職業病而獲得的賠償,包括治療工傷的醫療費、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等費用。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執行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工傷範圍是工傷認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規定。

二、工傷賠償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所稱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是指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者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的傷殘、死亡童工。

所列單位必須按照相關的法律規定向傷殘職工或者死亡職工的近親屬、傷殘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親屬給予一次性賠償。

2、一次性賠償包括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在治療期間的費用和一次性賠償金。一次性賠償金數額應當在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經勞動能力鑑定後確定。

3、勞動能力鑑定按照屬地原則由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理。勞動能力鑑定費用由傷亡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4、職工或童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在勞動能力鑑定之前進行治療期間的生活費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確定,醫療費、護理費、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以及所需的交通費等費用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標準和範圍確定,並全部由傷殘職工或童工所在單位支付。

工傷復發之後,勞動者不需要再次進行傷殘鑑定,只需要鑑定工傷復發的事實即可,在確定勞動者的人身損害是因爲工傷復發導致的之後,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或者是社會保險機構來申請工傷復發的賠償,並且用人單位或者是保險機構也要及時的支付。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