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一、建築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怎麼辦?
建築設備租賃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違約責任的五種承擔方式有哪些?
1、實際履行
對“實際履行”之界定,各國存在較大分歧。要言之,大陸法把實際履行作爲主要救濟方法,一方當事人違約,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請求法院判決其履行合同規定的特定義務,而不允許其以金錢或其它方法代替履行。英美法把實際履行作爲輔助救濟方法,一般僅限於法院判決並強制違約方履行義務,而且只有在損害賠償不是一種充分的補救方法時才採用
2、採取補救措施
如質量不符合約定,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非違約方可根據標的性質和損失的大小,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採取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措施。
3、賠償損失
又稱“損害賠償”,是違約人補償、賠償受害人因違約所遭受的損失的責任承擔方式,它是一種最重要最常見的違約補救方法。損害賠償具有典型的補償性,它以違約行爲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事實爲基礎。沒有損害事實就談不上損害賠償。這是損害賠償不同於違約金的根本所在。賠償損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損害賠償額應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即合理預見規則。損害賠償直接關係到當事人雙方的物質利益分配,體現着違約責任的作用,是一種較普遍的責任方式,應當給予足夠的重視。
4、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未約定則不產生違約金責任,且違約金的約定不應過高或者過低。
5、定金罰則
當事人可以約定定金,定金按擔保法規定執行,但如果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當事人可選擇適用其一。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裏面會有一些違約條款,這是爲了防止其中一方出現違約的情況,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
綜合上面所說的,合同是可以約定違約金的,但對於約定的金額是必須要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實施,如果存在的違約金過高,對於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是可以要求降低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證據材料,這樣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權益。
-
施工總包合同違約有什麼後果?
(一)發包方責任1、未辦理工程施工許可等相關證件造成施工中斷;2、未確定建築物、道路、線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造成返工;3、開工前未接通施工現場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影響工期;4、應安排現場責任人對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協調處理現場日...
-
施工合同備案怎麼收費?
一、施工合同備案怎麼收費?施工合同備案已經取消。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等事項。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證合併辦理。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第(八)項1、取消施工合同備案、建築節能...
-
我國工程索賠程序流程的介紹
在工程承包的過程之中,往往會出現,並非自身的過錯,但是造成其自身損害的情況發生。這就存在了一個風險劃分的問題。如果該風險歸於自身那就有自身承擔。如果造成損害的風險是由對方承擔,那麼損害方可以向對象要求進行工程索賠。那麼工程索賠程序流程是怎麼樣的呢?...
-
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誰?
一、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誰?建築物擱置物脫落物侵權責任人是物品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