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施工合同違約起訴時效是多久?
一、建築施工合同違約起訴時效是多久?
建築施工合同違約起訴時效是三年的時間。
1、工程質量缺陷不適用“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一年的短期時效,而適用一般訴訟時效爲三年。
2、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地基基礎、主體結構以及竣工驗收各階段的施工質量缺陷爭議,其訴訟時效自階段質量驗收發現缺陷或階段質量驗收未透過時起算;如質量缺陷爭議已委託鑑定的,自鑑定單位出具鑑定意見後二年。
3、如合同約定發包人提出質量缺陷主張有除斥期間的,發包人在除斥期限屆滿未主張即喪失訴訟時效。發包人未經竣工質量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喪失主張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訴訟時效,司法解釋第13條對此有明確的規定。
4、工程交付使用後,發包人主張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裝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爲合同約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後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牆面、衛生間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爲合同約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後二年;
(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保修責任,訴訟時效根據工程設計的不同結構形式而定:
農村的磚木結構的房屋爲不少於設計年限30年後二年;
城市的磚和混凝土結構的房屋爲不少於設計年限50年後二年;
城市的鋼筋混凝土結構的房屋爲不少於設計年限70年後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據此受理完全正確;
城市的鋼結構房屋爲不少於設計年限100年後二年。
5、對承包人在缺陷責任期內應保修而未保修的責任,發包人的訴訟時效爲缺陷責任期屆滿後二年。
程款糾紛案件有關確認時效和返還時效的特殊性
二、普通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普通訴訟時效、最長權利保護期間】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在現實生活當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也是適用於訴訟時效的規定的,也就意味着雙方當事人如果關於合同發生糾紛的情況之下,那麼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向對方主張權利,但是在這種情況下的話,是需要適用於三年的訴訟時效,這也是一般普通的訴訟時效。
-
什麼是合同通用條款
合同通用條款是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合同通用條款是相對於專用條款而言的,法律效力低於合同的專用條款。《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
-
工程合同是否一定要約定工期?
律師解析:工程合同必須寫工期。法律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所以施工合...
-
工程施工時有不可抗力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根據建築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主要包括自然災害如颱風、火山、洪水、地震等,政府行爲如徵收、徵用等,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
-
建築工程合同違約金規定哪些內容
一般是包含以下四個內容:1、違約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2、違約責任條款約定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裏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