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一、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作用是什麼?
止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一般是用人單位下達勞動者的通知,說明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了。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作用:
1、到勞動局辦理失業證,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2、到社保局轉移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及社保手冊;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銀行辦理提取公積金手續,必須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4、入職新單位,也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有哪些?
法律上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範本是怎麼樣的?
同志系我單位員工,性別 ,身份證號 , 年 月參加工作, 年 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
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我單位決定從 年 月 日起與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
該同志解除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爲 元人民幣,依據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我單位依法支付其經濟補償共計 元人民幣,工資發至 年 月份,特此證明。
員工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綜合上面所說的,解除勞動合同是必須要符合法定的條件才能進行辦理,而且只要雙方寫明瞭解除合同同時雙方也沒有任何的異議,那麼代表着雙方就依法的解除的勞動合同,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單位無故解除合同,那麼這是會承擔經濟補償的。
-
有哪些情形出現要約失效
一、有哪些情形出現要約失效存在下列四種情形之一的,要約失效:1、拒絕要約的通知到達要約人時。拒絕要約,包括明確表示拒絕,或對要約進行了修改、限制或擴張。要約人一旦收到受要約人不接受或不完全接受要約的通知,要約即因被拒絕而終止效力。受要約人拒絕要約後即...
-
民法典中中介將合同寫錯可以不履行合同嗎
一、民法典中中介將合同寫錯可以不履行合同嗎民法典規定,中介將合同寫錯後,如果合同生效的,當事人要履行合同。但當事人申請撤銷合同,合同被撤銷後,合同無效,就不需要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的效力】基於重大...
-
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
一、一般如何申訴贈予合同糾紛1、申訴應當遞交申訴狀。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移交原審人民法院。2、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
-
銷售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一、銷售合同的內容有哪些銷售合同的內容如下:一、標的物。標的物是銷售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和義務所共同指向的對象。二、標的物的數量和質量。這是是衡量銷售合同是否被履行的主要尺度。三、價款或者酬金。四、合同履行地點、履行方式、履行期限。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