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的員工獎金會被沒收嗎,會承擔責任麼
在找工作的時候,我們有的時候會因爲一是大意而被用人單位忽悠,幫助他們進行非法經營,如果在工作一段時間後,公司被查,員工是不是也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個問題相信一直困惱着不少的員工,在實際案例的審判中,非法經營公司的員工要不要承擔相應的責任是一件很複雜的事情,要根據實際情況以及員工在公司的作用等多方面綜合考慮,然後針對不同的情況作出不同的審判。
如果公司非法經營對於沒有參與違法行爲的員工獎金一般情況下是不會沒收的,這裏面有兩種情況:
1、一是獎金已發,對於這部分獎金一般已經做了支出,如果員工沒有參與違法的行爲,這部分錢是不會要求員工返回的。還有一部分是承諾但是還沒有發放的獎金,如果已經確定員工有這部分獎金,只是因爲時間問題還是沒有發,可以要求公司補發,如果公司因爲非法經營負責人已經被抓起來了,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保護自己的權益。
2、首先如果公司真的被確立已經犯了非法經營罪,那麼公司的直接負責人或者相關的負責人都要限制自由,同時還要進行罰款,一般罰款是根據所得稅計算的,大體都是在一倍以上5倍以下的這個範圍內,這裏面也分爲兩種情況,一種是查到了個人違法所得的費用,這種情況下就按照上面的比例就行處罰,還有一種是查不到相關的費用基數,這樣的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處罰1000元以上的罰金。
3、在確定公司的非法經營罪之後,會對公司的員工也進行調查,如果真的對公司的非法行爲並不知情也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參與,這類的員工是不用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如果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員工對公司的違規行爲知曉,並且還繼續幫助公司進行違法操作,這樣的員工會根據公司所在的位置,對違法行爲的作用以及對周邊人員的影響等情況進行處理,一般不同情況的罰金都是不相同的,這個要看公司違規的嚴重性,以及員工本身的情況,因爲在這類違法經營中對員工的審覈是比較複雜的,可能也會存在員工本身沒有違法意識幫助公司進行的一些操作,情節不算嚴重的可以找相關的律師諮詢,減輕自己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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