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了工資還追得回嗎
可以要回。
員工可以去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監察大隊責令單位支付拖欠工資,監察大隊協調無果的,勞動者再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人民法院起訴單位,申請單位破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公司的破產將在法院受理,員工的債務是第一順序的賠償對象,可與其他工友直接到法院申請參與訴訟,索取公司拖欠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到法院申請破產,依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被拖欠工資或其他費用的員工都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
企業註銷有哪些流程
律師解析:公司法規定,企業註銷流程有:1、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2、清算公司債權、債務;3、清算結束後,製作清算報告,並報股東會、人民法院確認;4、申請註銷登記;5、覈准註銷公司登記,收繳營業執照。...
-
公司解散債權會消滅嗎
不會。企業解散前應當就債權債務進行清算,若股東未清算即將企業解散,債權人起訴股東。企業解散後依然要對企業解散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根據相關規定,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清算組...
-
公司可以強制解散的條件是什麼
公司可以強制解散的條件是:(1)公司經營管理髮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2)其他途徑不能解決該問題;(3)有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申請。在符合上述條件後,公司股東可以請求法院判令公司解散。《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
-
股東失蹤公司解散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類:一類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類是強制解散的原因;一類是股東請求解散。公司解散時,應當依法進行清算。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解散是否導致公司法人資格的終止因國家而異,我國實行“先散後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