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屋不能租賃,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怎麼辦
現實中,並不是所有的房屋都是可以租賃給他人,出於交易的安全,同時也是爲了保護承租人的利益,我國規定了一些不能進行租賃的房屋。那到底哪些房屋不能租賃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來,就讓本站小編來爲你做詳細解答吧。
一、哪些房屋不能租賃
每一所出租的房屋都有各自的背景和條件,並不是所有的房屋都符合出租條件,並不是所有的產權人都能出租自己的房屋,無論是出租人或是承租人都會因爲所出租或承租的法律關係不清楚而陷入困境。
1、未經綜合驗收、新建的房屋不能租。有的開發商或房屋所有人急功近利,甚至將未經綜合驗收部門驗收的房屋出租給承租人,這樣做一是違反國家法規,二是對承租方的安全造成威脅。
2、沒有產權證的房屋不能租。 產權證是房屋的權屬證件,沒有產權證就無法證明房屋的法律關係,從而就沒租賃的法律基礎。產權證是建立租賃關係的第一條件。
3、沒有房屋證件的房屋也不能租。雖然產權證是建立租賃的關係第一要件,但它不是唯一要件。要使租賃關係合理合法,出租人要持房產所有證件及其它有關房地產證件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證件,只有獲得了租賃證,出租行爲才合法,出租手續才完備。
4、未經原租人的書面同意,承租不得擅自將所有房屋在轉租出去。 如果未獲得原租人的同意,承租人私下將房屋轉租出去,會引起法律糾紛,原承租人會因侵權而被原出租方起訴,並被罰款。
5、屬於違章建築不能租。有的單位或個人未得到規化部門批准,私自建起房屋並出租,對於這類房屋,不但規劃部門要對其罰款,強令其限期拆除,而且房管部門因其無產權證和租賃證而進行處罰。
6、產權屬於共有的房屋。在共有的人未一致同意出租的情況下不能出租,即使是大多數共有的人同意也不能出租,因爲,這就會對不同意出租的共有的人造成侵權。
7、已抵押的房屋,在未得到抵押權人的同意之前,不得出租。已經設抵押之屋的所有權的行使實際在法規上已經受到限制。抵押人在出租已經設定抵押的房屋之前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同意也是一個法律程序。否則出租行爲無效。
8、房屋權屬有爭議的房子不能租。
9、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房屋不能租。
二、發生房屋租賃糾紛怎麼辦
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爲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租房時儘量直接找房東,如果時間緊急而必須找中介的話,最好選擇規模大的中介公司,這裏的大與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規模。一般說來,規模大的中介機構,其專業人員數量多,中介行爲也比較規範。如果發生租房糾紛,租房者可以找律師協助解決。
現實中,有的人租賃房屋是透過小廣告進行的,但有的人卻是透過房產中介進行的。需要注意,在透過房產中介進行房屋租賃的時候,此時中介起的是一個居間的作用,會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相比之下承租人的利益會得到一定的保證。至於法律中規定的哪些房屋不能租賃,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紹,希望可以爲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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