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物業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商場物業糾紛處理的方式有哪些?
(一)物業管理糾紛處理方式,概括越來有以下幾種,也常用到的:
當事人各方自選協商和解,當事人可以自己決定。自選協商和解是雙方對話解決糾紛的方式,而後面三種則是藉助第三方解決糾紛的方式。
(二)糾紛的調解,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調解,包括民事調解和行政調解兩種。民事調解由爭議雙方當事人共同選定一個機構、和個人,由第三方依據雙方的意見和授權提出解決意見,經雙方同意並執行,由此化解糾紛。但此種方式的調解不具有法律效力。調解結束後,當事人一方如不執行,則前功盡棄。物業管理糾紛的行政調解則是藉助主管政府的勢力進行調解處理,但這種處理如一方不遵守執行,則要藉助其他手段解決。民間的調解和行政調解與仲裁或訴訟程序中的調解是不同的。仲裁或訴訟中的調解是仲裁程序中的一個環節,不具有獨立性。
(三)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仲裁
1、可以透過仲裁途徑解決的應是民事性質的爭議,主要是基於合同的糾紛或財產權益糾紛。依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2、仲裁庭管轄物業管理糾紛的依據是當事人認定的協議。仲裁協議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在訂立合同時就約定一個條款,說明一旦有爭議就提交仲裁,這叫仲裁條款;另一種方式是雙方當事人出現糾紛後臨時達成提交仲裁庭的書面協議。
二、物業管理糾紛處理的程序
(一)物業管理糾紛仲裁處理的一般程序是:
1、一方當事人向待定的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申請書;
2、委員會於收到申請書後5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
3、立案後在規定期限內將仲裁規則和仲裁員名冊送申請人,並將仲裁申請書副本和仲裁規則、仲裁員名冊送達被申請人。
4、被申請人在規定期限內答辯,雙方按名冊待定仲裁員。普通程序審理 時由三名仲裁員組成,雙方各選一名,仲裁委員會指定一名任首席仲裁員;案情簡單、爭議標的小的,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由一名仲裁員審理;
5、開庭:庭審調查質證、辯論、提議調解;
6、製作調解書或調解不成時製作裁決書;
7、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執行。
(二)物業管理糾紛的訴訟
當事人透過訴訟方式解決民事、行政糾紛是較常見的方式。訴訟的管轄是人民法院。與仲裁明顯不同,人發法院對已提交訴訟的當事人管轄是強制性的。物業管理民事糾紛的訴訟程序大體上有以下幾個驟:
1、當事人一方(原告)提交起訴狀,起訴到法院;
2、法院立案後將起訴狀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提交答辯狀;
4、開庭:調查、辯論、調解;
5、製作調解書或一審判決書;
6、雙方均不上訴,則判決書生效;或一方不服提起上訴,進入第二審程序;
7、第二審審理:製作二審調解書或下達二審判決書,此爲終審判決,不得上訴;
8、最後執行。
無論仲裁還是司法訴訟對於業主來說都很浪費時間。由於物業管理法規規章不健全,所以當業主與其發生糾紛,應先調節。
在司法實踐中,商場物業糾紛是比較常見的情況,當事人可以採取多種方式進行處理,具體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作出選擇,也可以委託本站來進行合法的界定,具體情況可以基於實際的物業糾紛原因和後果來進行合法的判決處理。
-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的內容是什麼?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的內容是什麼?《最高人民法院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物業服務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內容爲:爲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
-
物業糾紛抗辯理由一般都有哪些?
物業糾紛抗辯理由一般以非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以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合同期限已屆滿、以全部或者部分物業費超過訴訟時效、以房屋質量不達標、以物業服務企業不履行維修義務、以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的物業服務存在瑕疵爲由抗辯,具體如下:一、以非物業服務合同當事人...
-
拖欠物業費被起訴了怎麼辦
1.不能採取躲的方式,因爲即使你不去法庭,法庭同樣可以缺席判決的。若缺席審判,判你補交物業費,你拒不執行的話,法院可以強制執行。建議你積極應訴,將情況如實向法官反映,以期贏得他們的理解;2.做好繳納物業費的思想準備。敗訴的可能性還是比較大的。建議諮詢一下當地...
-
不交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停水停電嗎
不交物業費物業管理公司無權停水停電。小區業主供水供電合同的相對人是供水公司和供電公司。根據權利義務一致原則,用水用電人有義務繳交水費電費,而供水供電人有義務依約供水供電。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