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投資有什麼法律風險
一、股權投資有什麼法律風險
首先,在私募股權基金募集階段:主要在於規避非法集資行爲;路演過程中注意與商業銀行溝通和交流,拓寬募資渠道;另外與銀行的託管協議中要明確約定未經投資人及管理人雙方簽字,不得將基金進行劃轉,以確保基金安全。
其次,在私募股權基金注資階段:主要存在於不良管理人對投資人違約、目標企業僞造或隱瞞重要事實、注資後經營不規範、禁止跟投行爲等三個方面。
第三,在私募股權基金退出階段:因大多數投資人會選擇上市退出,但是如果在首次申請未透過的情況下,二次申請的企業仍然應當成爲基金關注的焦點;併購及管理層回購因爲相關法規規定的限制,基金的退出仍然面臨諸多障礙,因此面對目前客觀情況,應當積極探求多元化的退出方式。
二、如何進行防範?
私募股權基金募集階段:在資金的募集過程中一定要嚴格投資人數,遵循《公司法》和《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基於防範法律風險及基金本身性質考慮,投資人在募集資金時不能承諾一定時期內的回報率,否則,如果因爲不可預見的政策調整、自然環境、市場行情變化等客觀情況出現時,導致承諾不能兌現,會涉嫌虛假承諾而承擔不利法律責任。託管之前,應當與銀行簽署書面協議,對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進行安排,確保基金安全。
私募股權基金注資階段:應當對目標企業進行法律和財務雙向盡職調查,在盡職調查階段應當儘量詳細、完整,避免一葉障目、隨意取捨。要善於發現資訊之間的關聯性,以求最大限度地反映事物的本來面目。
私募股權基金退出階段:最爲常見的方法是採用可轉換債券、回購條款、基金所持有的股權比例與目標企業未來的業績掛鉤的形式進行投資,即採用對賭協議的形式;對賭協議實際上就是期權的一種形式,透過條款的設計,可以有效保護投資人利益。 擔保是降低風險的另一種常用方法。在私募股權基金的投資過程中,也經常使用擔保手段。這也分爲被投資方擔保和第三方擔保兩種。
無論是什麼方式下的股權投資,其實這裏面都會涉及到一些風險,而相信大家也清楚風險的存在必然就會給當事人利益造成損害,這個時候就需要積極的採取措施來應對風險,減少自身利益受到損害的可能。而對股權投資風險的方法,就涉及到了募集階段、注資階段以及退出階段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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