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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辭退員工醫療補助費怎麼算?

一、公司辭退員工醫療補助費怎麼算?

公司辭退員工醫療補助費怎麼算?

公司辭退員工醫療補助標準是六個月工資,如果員工患病嚴重不能繼續工作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單位可以選擇解除合同。單位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辦理辭退手續,結清工資報酬。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同時還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醫療期滿或者醫療終結被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爲5~10級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鑑定爲1~4級的,應當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享受退休、退職待遇。

二、辭退員工怎麼補償?

一般情況下,老闆辭退職工需要給職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具體要賠償多少錢,要看具體的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賠償金一般是以經濟補償金數額的二倍來計算。當然,也有少數情況是公司解聘員工不需要支付賠償的。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員工被單位辭退之後,所獲得的醫療補助費是6個月的工資,單位可以辭退員工,但是需要提前一個月,用書面檔案的形式通知勞動者,勞動者也可以跟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同樣也需要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