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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到了不需要可以辭退嗎

一、哺乳期到了不需要可以辭退嗎?

哺乳期到了不需要可以辭退嗎

哺乳期公司不可以辭退員工。除非哺乳期內員工有觸犯法律的情況下,纔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哺乳期滿辭退可以申請補償嗎?

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用人單位不得在孕、產、哺三期解除或終止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及降低工資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法強行解除勞動合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至孩子滿週歲之日,且照常支付工資。

三、勞動仲裁申請程序是什麼?

1.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申訴書以及相關材料;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是否受理;

3.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後五日內向被申請人送達仲裁申請書副本;

4.被申請人提交答辯書;

5.仲裁庭開庭審理、調解;

6.做出裁決。

勞動爭議申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入職後都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於女職工要經歷孕產期和哺乳期,一些用人單位爲了減輕負擔,就會找各種藉口來辭退女職工,這種行爲是違法的行爲,被違法辭退的女職工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的,同時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數額根據勞動者的工作年限來計算。

標籤:哺乳期 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