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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丢了怎么办?

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

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劳动双方关系的开始,在这个期间双方是从属关系,那么一旦关系到期就应当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当保存好,因为这个涉及到下一份工作牵涉的利益,如果协议书掉了应该向原公司申请补办,如果不补办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