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而作为劳动者,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就要了解清楚哪些劳动无效,然后再加以避免。下面,就让本站小编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三、应当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事实上,即便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它也可能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而合同一旦人被认定无效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至于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若真的发生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南京律师。
-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工资的百分之几
律师解答:80%。律师解析:百分之八十。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
-
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公司能否要赔偿
律师解答:单位不需要赔偿。律师解析:单位不需要赔偿。1、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单位不需要赔偿,但合同应当延期终止。2、劳动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3、员工在孕期不续签合同,属于员工自动不续签的情形,...
-
在私人老板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怎样赔
律师解析:在私人老板打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工资支付的凭证、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认定为工伤后,若用人单位未依法购买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
-
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怎样计算
律师解析:劳动仲裁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应该按照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上所约定的报酬或第一个月所支付的工资进行计算,且支付不超过11个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