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罪怎么判断?
什么是单位犯罪?单位犯罪有什么特征?单位犯罪是怎么认定的?是不是所有的以单位名义进行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呢?现在本站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具体的介绍关于单位犯罪的认定问题,让您更好的了解我们的单位犯罪的相关问题。
2001年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首次以司法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单位犯罪的两个构成要件,即“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1.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
所谓“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指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来决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可从两个方面来考察:主观上,单位犯罪体现了单位的意志,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其他成员,在单位意志的支配下,以单位名义和为了单位利益,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意志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哪个人的任意意志,而是单位成员的意志经过一定程序转化和上升为单位意志。单位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离开人并不能产生意志。单位意志是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个人意志,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上升为单位意志,它的形成有一定的程序。每一个单位都有决策机关、都有一定的决策程序。决策机关就是形成单位意志的机关,决策程序亦即形成单位意志的具体形式。不同的单位针对不同的具体事项,决策机关和决策程序各不相同。有的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决定,或由领导层(董事会、理事会、厂委会)讨论决定,或由单位全体成员(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讨论决定,经过这些程序后单位成员的意志转化而成了单位意志。经过这些程序形成的单位意志已是一种整体意志,完全不同于单位成员的个人意志。单位成员根据单位决策机关的策划、授意、批准、指挥或默许实施的犯罪也绝不同于单位成员自己决定或擅自实施的犯罪。客观上,要看实施者是否以单位的名义实施,是否执行单位意志而实施,是否执行单位职务而实施,是否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因此,这一条件将盗用、冒用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未经单位决策机构批准、同意或者认可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或者单位内部成员实施的与其职务活动无关的犯罪行为排除在单位犯罪之外。单位成员以个人名义实施的犯罪不能归责于单位,只能按自然人犯罪论处。单位成员假借单位名义、非履行单位职责实施为个人谋利的犯罪行为,也不能按单位犯罪论处。
2.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
所谓“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是指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归单位所有。是否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明显标志之一。单位犯罪的故意内容一般都体现为为单位谋取一定的非法利益,具体表现在实施犯罪时获利归单位所有。单位成员实施犯罪如完全是为个人谋取非法利益,即使以单位名义实施,也应认定为个人犯罪。因此,对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但犯罪所得归实施犯罪行为的个人使用或者占有的,不能认定为单位犯罪。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对于单位犯罪的认定的解答,希望对您的疑问有所帮助,更多关于单位犯罪的问题,如哪些情形下不被认定为单位犯罪?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请具体联系我们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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