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到什么标准虐待罪才能立案?
一、达到什么标准虐待罪才能立案?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本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虐待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是指由于被害人长期受虐待逐渐造成身体的严重损伤或导致死亡,或者由于被害人不堪忍受长期虐待而自杀造成死亡或重伤,行为人是故意的实施虐待行为,而过失地引起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其虐待行为和重伤、死亡后果之间具备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根据本条规定,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因此,对这类案件,即使被告人提出控告,检察机关也应提起公诉。
二、虐待罪与遗弃罪的界限内容有哪些?
1.主观方面的区别: 虐待罪的故意是行为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摧残和精神折磨;遗弃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应当履行扶养义务,也有实际履行扶养义务能力而拒绝扶养。
2.客观方面的区别:虐待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经常或连续折磨、摧残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行为;遗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具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行为。
3.主体要件的区别:虐待罪的主体,必须是在一个家庭内部共同生活的成员;遗弃罪的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扶养义务而且具有履行义务能力的人。
4.客体要件的区别:虐待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合法权益,也侵犯了被害人的身体健康;遗弃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庭成员之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虐待罪就是属于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或者是关禁闭的方式来进行折磨,对于此行为是需要由受害方亲自到法院提起诉讼,执法人员一般也是按不告不理的原则来进行处理的,但是如果存在受害方受到重伤或者是死亡的,那么就可以提起公诉来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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