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死缓并不是单独的刑事处罚措施,而这仅仅是存在于死刑当中的一种制度,我国的死刑具体可以死刑立即执行与缓期执行,而这个死缓正是其中的缓期两年执行的情况。现实中在一些情况下规定可以对罪犯判处死缓,那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
(一)民愤不是极大的;
(二)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三)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
(四)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五)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
(六)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
(七)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二、死缓期满如何处理
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所谓故意犯罪,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2、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重大立功表现,是指阻止他人进行严重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重大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谓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是指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书。在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执行死刑。
不管是对罪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刑缓期执行,这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判处,而不能任由法官进行自由裁量。而即使在可以判处死缓的情况下,由于没有规定应当判处死缓,因此最终也是可以根据具体的犯罪情况不用对罪犯判处死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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