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最早何时入刑?
一、寻衅滋事罪最早何时入刑?
寻衅滋事罪最早于《刑法修正案(九)》入刑。寻衅滋事罪入刑需要经过立案侦查(公安局)、 审查起诉(检察院)和审理判决(法院)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
整个案件办理下来快的话也差不多需要3-4个月的时间,而要是案件情况比较复杂,耽误的时间比较就,自然那种一年多之后才作出判决的也是有可能。
(一)立案侦查阶段
所谓侦查阶段,并没有规定侦查必须在多少时间内完成,只是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如果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侦查,那么必须变更强制措施,把人先放出来,侦查可以继续进行。
侦查羁押期限是这样规定的:
1、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最长不超过37天
从拘留开始,37天内应该确定逮捕或者不逮捕。
2、逮捕后羁押期限
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对于一些特别重大复杂的、集团犯罪的等等,可以经过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出现这种情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还可以延长2个月。
这样,侦查阶段最长的羁押期限为:7个月零37天。最短就不好说了,有的案件案情简单证据单一,当天就可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一般来说,案子到了检察院,应该在1个月内诉到法院,重大复杂案件再延长半个月。也就是说,在没有其他情况时,最长45天案子就会诉到法院。
2、检察院审查时发现证据有欠缺,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可以侦查一个月,再移送检察院。这样,以前的最长45天 补充侦查的30天,全部清零,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可以再审查45天。
补充侦查可以进行两次。
计算下来,审查起诉最长时间为6个半月。
最短同理,有的简单案件当天就可以起诉到法院。
(三)审判阶段
法院审判程序分为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1、速裁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7日内判决。
2、简易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20日内判决,如果被告人可能被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那么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3、普通程序要求在法院立案后3个月内审结。
如果开始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需要重新计算审限,那么新的审限为45天 3个月.
4、法庭审理阶段,检察院可以补充侦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侦查不超过一个月,恢复法庭审理后可以重新计算审限,建议延期不得超过两次。这样,新的审限最长可以为45天
5、对于一些死刑案件或者附带民事案件等复杂的案件,经过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6、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报请最高院批准,可以延长1-3个月。到此,新的审限最长可以为45天
7、如果上述期限还不能审结,那么重新履行报批手续,可以继续延长。
所以,审判阶段并没有严格的最长审限规定,主要依据案情来决定。
二、寻衅滋事罪可以调解吗?
寻衅滋事在立案后就不能私了,必须按照刑事程序来走。
双方当事人只能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解,达成协议进行民事赔偿后,在量刑上可以从轻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使双方当事人想要进行调解也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后,可能会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的,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每次实施的寻衅滋事行为均构成犯罪 。二是每次寻衅滋事行为未经处理,包括行政处理和刑事处理。三是多次寻衅滋事行为的时间跨度,只要未超过法定的追诉时限期限,均可计入。
-
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条件
《刑事诉讼》》第82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
-
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
一、利用职务之便合伙挪用公款怎么处理?挪用数额较大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
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
一、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有哪些提供伪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包括准许出境和入境的护照、签证等。伪造...
-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从未停止进行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活动。近年来他们又利用我国改革开放之机,与境内组织或者个人相勾结,提供非法资助,更加频繁活动,企图渗透、颠覆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