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一、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等;如果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诉讼代理人主体资格证明等;
3、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如: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资料、居住证登记资料、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经常居住地址证明等证明材料;如果被申请人是法人(如公司、企业等)的,应提交法人的主体登记资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明;
4、申请查封的财产属于被申请人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登记中心的房屋产权信息单、银行开户证明等;
5、经担保人签名或盖章的担保书一份,申请人以外的自然人为担保人的,担保人还需要在窗口工作人员面前签章担保书;
6、担保财产价值与申请查封价值相当的证明材料一份,如银行账户明细,按揭房产价值证明等;
7、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书、有关债权债务证明文书等。
二、诉前财产保全担保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人在诉讼前采取保全措施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导致财产保全解除,甚至引发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对其造成损失为由要求赔偿的诉讼。另外,若是申请采取的财产保全措施不当,未能有效控制所保全的财产,致使判决后无法执行。
-
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什么?
一、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效果是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规定是对于一些不可抗力,自然因素等,或者其他障碍限制了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况,就会产生中止,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
-
移送管辖诉讼费未移交合法吗?
不合法。法院拒绝移送诉讼费是不符合《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第二十四条规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用随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案件移送的话,诉讼费也应当一并移送。但实际上,由于审理案件和退诉讼费是分别进行...
-
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遇到纠纷双方无法协商处理,就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受理之后规定了开庭日期,但是开庭当日当事人并没有出席。这个时候,很多人应该都想知道民事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这小孩就要狡辩给大家成立相关的法律内容。一、民...
-
民事诉讼质证顺序
一、质证的概念质证是指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广义质证通常指在诉讼或仲裁活动中,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对另一方出示的证据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