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诉前财产保全的损失应由申请方赔偿,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对方当事人财产损失的,申请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败诉不是判断当事人应承担侵权责任的唯一标准。作为一般侵权行为,主观上有过错是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要件之一。
财产保全损害赔偿从性质上看属于侵权损害赔偿,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上的规定,而我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自2021年1月1日施行)》主张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无过错责任。我国《民法典》以一般责任条款的形式规定了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即“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表明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适用范围与其在侵权行为上的地位,而财产保全申请错误造成的损害赔偿即属于一般侵权行为,应当首先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另外,《民法典》还规定:“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时候才能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含义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以损害事实为依据,必须是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适用,没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不得以损害事实作为侵权责任的归责标准。”诉讼财产保全损害赔偿责任不应当作为特别情况而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申请财产保全侵权的方式有几种?
“申请有错误”作为财产保全损害赔偿成立的条件之一,申请人是否承担责任,错误判定成为责任认定的关键。有学者对实践中财产保全申请错误的类型进行梳理并提出了以下五种类型:
1、申请人不具有保全请求权而申请保全;
2、不存在保全的必要性;
3、采取保全措施的对象错误;
4、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价值远高于其请求;
5、所申请采取的保全措施发生错误。
当代社会在诉讼之前的话,完全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财产保全的,这样的一种措施,主要是针对的是一些财产,可能在诉讼过程当中存在着转移或者是毁损的状态,但是由于错误的申请诉讼保全导致财产亏损的话,那么申请人需要为此付出一定的责任。
-
民事诉讼第三人有独立上诉权吗?
一、民事诉讼中第三人享有上诉权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原告、被告、第三人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同一方多人共同上诉的,只预交一份二审案件受理费;分别上诉的,按照上诉请求分别预交二审...
-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范围应该怎么确定(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
-
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有哪些1、提供财产线索申请人在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前,应当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名下明确的财产线索,如银行账户(有明确的开户行、户名、账号);房地产(有明确的地址和权利人名称,最好有相关的权利凭证复印件);车辆(明确的车牌号和车主姓名)等...
-
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
一、诉前财产保全担保是什么意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